2024年内蒙古艺考改革新政策 有什么变化
2024年内蒙古艺考改革新政策: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24年内蒙古艺考改革新政策要求完善和改进专业考试方式
1、大力推进艺术类专业分类考试。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自治区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自治区统考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
2、不断提升自治区统考水平和质量。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省级统考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自治区统考专业类别,实现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全覆盖。
2024年起,自治区统考设置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种类别(自治区统考涵盖专业范围、考试说明另文公布);戏曲类专业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完善内蒙古统考科目和内容,推动各专业制定统一的考务规范和考试说明,提高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自治区统考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安全。进一步改进自治区统考评分方式,加强评分管理。按照教育部规定,不得在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中组织非艺术类专业考试。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艺考生须参加的自治区统考类别和成绩要求(包括是否组织专业能力测试)。
3、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经教育部批准,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艺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高校校考合格证发放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对于内蒙古已经实施统考的艺术类别,艺考生参加校考时,须参加内蒙古相应类别的统考且统考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不得填报相关志愿,高校也不得录取。
2024年起,高校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2024年内蒙古艺考改革新政策要求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于可继续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相关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选择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均达到内蒙古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6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
批次安排、志愿设置等届时另文公布。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治区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艺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除教育部明确可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校考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高校要把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