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2021-10-11 15:14
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武汉城市学院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武汉城市学院奖助学金多少钱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专业素质成绩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德育素质成绩居于同专业前30%。5、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专业素质成绩原则上平均在80分(含)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德育素质成绩位居全班的前40%;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6、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4、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 根据下达名额评审 | ||
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需认定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特别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根据困难情况予以补助,一学年不超过5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家庭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 需认定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素质标兵 | 每年3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专业素质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且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3.德育素质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4.本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第一、二学年不作此要求),专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第一学年不作此要求)。 | 7人 | |
专业素质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700元;三等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专业素质成绩优良,所修课程(除公共任选课)各门成绩无不及格科目;3.专业素质成绩取加权平均分进行排名。 | 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10% | ||
德育素质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700元;三等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专业素质成绩优良,所修课程(除公共任选课)各门成绩无不及格科目;3.按照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进行排名。 | 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5%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2元 | 1.学生本人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约140个岗位 |
武汉城市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标准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优秀学生干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包括体育、音乐、美术在内各科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60分以上);工作中坚持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学生并在学生中能起积极模范带头作用;其余条件可参考 “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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