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军队院校招生条件 什么时候军检
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由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往届生由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委会进行考核,签署考核意见并盖章,由考生本人送交至人民武装部)。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1年8月31日),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报考。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和心理健康,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吉林2021军队院校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等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会同联勤保障部队第964医院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军检时间定于7月2日至5日(详见附件3),地点在联勤保障部队第964医院南湖院区(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108号)。
军检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按照各军队院校在省招生计划(区分文理科和性别)的3至5倍确定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对象。其中,文科、女生及体检标准要求为指挥、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合格的专业,参检人数按照计划数量的5倍确定,其余按照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省教育考试院按要求及时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检考生数据,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以及军检时间、地点,并通过各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军区招生办指定专人负责考生数据信息管理,向体检医院提供导入体检信息系统所必需的考生基本信息。军检时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1寸免冠照片4张。
1.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由省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在面试现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面试现场设面试考核组和复议组,面试考核组按照《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面试完毕后,面试工作人员填写《面试表》中的“面试结论”意见,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原因,不得参加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的,由省军区招生办、地方招生部门和面试组人员组成的复议组,对考生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2.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工作由体检医院运用体检信息系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眼科手术、阑尾炎手术需提供半年以上证明材料,疝气手术需提供一年以上证明材料。体格检查总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和不合格16种结论,每名考生体检结论为其中一项或多项。考生军检总结论需满足报考院校专业所要求的体检标准,才符合录取的军检条件。体检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各科医生负责作出所检查项目的单科体检结论,主检医生负责对各科体检结果进行综合判定,依据体检标准作出体检总结论。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军检结论总评不合格。
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结论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当日无法得出结论的检查项目,待结论确定后统一公布。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考生如有异议,现场安排再次检查,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医院于7月7日12时前将体检结论及相关数据送交至省军区招生办,由省军区招生办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考生军检结论。
7月8日,考生可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军检结论,如对结论有异议,可于当日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查复检申请,联系电话0431-80930168。7月9日上午,体检医院集中安排复查复检,复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省军区招生办负责将复检考生军检最终结论送交吉林省教育考试院。7月10日,考生可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政治考核、军检最终结论。
体检全部结束后,体检医院打印体检报告,并由医院领导和主检医师签字、盖章后,于7月15日前送交至省军区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