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舞蹈学类专业统考考试大纲
Ⅰ.考试科类及各专业考试科目
1.(报考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考生必考)
考试科目:《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面试)
《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笔试,乙卷)
2.体育舞蹈专业
考试科目:《基本形态、基本素质、专项技术》(面试)
3.健美操专业
考试科目:《基本形态、基本素质、专项技术、成套动作》(面试)
Ⅱ.各科类、专业计分原则
1.舞蹈学专业(总分200分):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90%+乐理(50分)、练耳(30分)与音乐常识(20分)(乙卷)成绩(满分100分)×10%]×2
其中专业面试各项目分值占比:舞蹈表演占比60%,形象身高占比10%,基本功测试占比30%。
2.体育舞蹈专业(总分200分):
基本形态20分+基本素质40分+专项技术140分
3.健美操专业(总分200分):
基本形态20分+基本素质50分+专项技术50分+成套动作80分
Ⅲ.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总要求: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考试要求。在所有面试专业的考试中,考生不得自报真实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和考生信息(考生号、准考证号),不遵守者该专业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舞蹈学专业考试大纲(报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考生必考)
考试科目与分值:
专业面试:《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
专业笔试:《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乙卷,满分100分)
计分原则(总分200分):
专业总分=[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成绩(满分100分)×9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乙卷)成绩(满分100分)×10%]×2
(一)《舞蹈表演、形象身高、基本功测试》(面试)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舞蹈和舞蹈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外形条件和舞蹈素质的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培养。
1.考试内容与分值
满分100分。
(1)舞蹈表演(占比60%)
两段不同类型的均不超过3分钟的舞蹈。形式可选择:①两段不同风格的独舞片断(可在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任选);②一段独舞片断和一个舞蹈组合(可任选表演组合、训练组合)(测试考生对作品的理解、风格的把握等各种综合艺术素质)。
注: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2)形象身高(占比10%)
测试考生在五官、身高、身材、气质等方面所具备的舞蹈基本条件。
(3)基本功测试(占比30%)
腰腿的软开度:开度、横叉、竖叉、双脚站立下腰、站立或卧地搬前、旁、后腿。
技巧:跳各种舞姿的跳跃、转各种舞姿的单腿转、平转、翻身、串翻身、蹦子、翻前桥、后桥、蛮子、毽子小翻、拉拉提(测试考生腰腿的软开度,动作的协调美感,舞姿的控制能力,弹跳能力及技巧的规范性和完成程度)。
2.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
3.评分标准
根据各评分要素综合考量后评定考生成绩。
(1)舞蹈表演(采用百分制评分)
90-100分:作品难度较大,较好地把握舞蹈风格、韵律、舞姿优美,动作规范流畅,完成技巧好。
80-89分:动作协调,舞感好,能表现一定的舞蹈风格,完成一般动作技巧。
70-79分:熟练地完成舞蹈动作,但舞姿一般。
60-69分:完成舞蹈动作,舞姿一般,风格韵律表现不足。
60分以下:动作不协调,完成动作较差。
(2)形象身高(采用百分制评分)
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比例协调,气质好,舞台形象好。
90-100分:女生身高166-170cm,男生身高176-180cm;五官端正,身材比例好,气质佳,舞台形象好。
85-89分:女生身高165cm以上(含),男生身高175cm以上(含);五官端正,身材比例好,气质较好,舞台形象较好。
80-84分:女生身高162cm以上(含),男生身高172cm以上(含);五官端正,身材比例较好,气质较好,舞台形象较好。
70-79分:女生身高160cm以上(含),男生身高172cm以上(含);五官较端正,身材比例较好,气质较好,舞台形象一般。
60-69分: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男生身高168cm以上(含);五官较端正,身材比例一般,气质一般,舞台形象一般。
60分以下:女生身高158cm以下,男生身高168cm以下;五官一般,身材比例一般,气质一般,舞台形象一般。
(3)基本功测试(采用百分制评分)
91-100分:下腰双手抓脚,横、竖叉规范标准,站立搬前、旁腿180度,站立或卧地搬后腿180度。
80-89分:下腰手指触脚,横、竖叉规范标准或横叉170度,站立搬前、旁腿180度,卧地搬后腿160度。
70-79分:下腰手指离脚30cm-45cm,竖叉规范标准,横叉160度,卧地搬前、旁腿160度。
60-69分:扶下后腰,竖叉规范标准,卧地搬前、旁腿150度。
60分以下:扶下后腰,竖叉160度,卧地搬前、旁腿140度。
(二)《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考试大纲
见本大纲Ⅲ.各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一、《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笔试)考试大纲”;乙卷分值构成:乐理50分、练耳30分、音乐常识20分。
体育舞蹈专业(面试)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体育舞蹈专业,具备良好的外形条件和舞蹈素质的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培养。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总分200分,其中基本形态20分,基本素质40分,专项技术140分。
(二)考试指标及所占比例
类别 | 基本形态 | 基本素质 | 专项技术 | ||
指标 | 身高 | 5分 | 标准舞(又称摩登舞)(只考华尔兹和探戈)或拉丁舞(只考伦巴和恰恰)完成2支舞,每支舞70分 | ||
五官 | 3分 | 劈叉(三面叉) | 15分 | ||
身材比例 | 3分 | 双飞燕(男生) | 10分 | ||
腿形 | 3分 | 下腰(女生) | 10分 | ||
肩形 | 3分 | 平转 | 15分 | ||
体态 | 3分 | ||||
分值 | 20分 | 40分 | 140分 |
(三)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根据各评分要素综合考量后评定考生成绩。
1.基本形态(20分)
(1)身高(5分)
男生 | 女生 | 得分 |
178cm≤身高≤182cm | 165cm≤身高≤168cm | 5分 |
173cm≤身高<178cm | 161cm≤身高<165cm | 4分 |
182cm以上 | 168cm以上 | 3分 |
170cm≤身高<173cm | 156cm≤身高<161cm | 2分 |
170cm以下 | 156cm以下 | 1分 |
(2)身材比例、形象与气质(15分)
依据考生的五官、身材比例、腿形、肩形、体态进行评分。根据目测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分,其中每项指标为3分。
2.基本素质(40分)
(1)劈叉(三面叉)(15分)
考试方法:双腿充分伸直成劈腿位置,上体保持正直。
评分标准:
15分(女生):横叉、竖叉胯根与地面完全贴合,脚背、膝盖、胯根开度好。
15分(男生):横叉、竖叉胯根与地面距离在10cm以下,脚背、膝盖开度好。
0-15分(男生、女生):胯根距离地面每增高5cm,扣1分。
(2)下腰(女生)或双飞燕(男生)(10分)
下腰(女生)(10分)
考试方法:下腰双手撑地,停稳3秒,起立。
评分标准:
8-10分:独立完成下腰,停稳3秒,起立;手脚距离在30cm以下。
6-8分:独立完成下腰,停稳,起立;手脚距离在30cm以上。
4-6分:独立完成下腰,不能起立或起立失败。
1-4分:扶下后腰、从地上撑起下腰。
0分:不能下腰。
双飞燕(男生)(10分)
考试方法:原地起跳后双飞燕5次。
评分标准:
8-10分:双腿的开度较好,弹跳的高度较好,能做到开、绷、直,姿态准确。
4-7分:双腿的开度一般,弹跳的高度一般,基本做到开、绷、直,姿态一般。
1-4分:能完成跳跃动作,但开度、高度、姿态不好。
0分:无法完成跳跃动作。
(3)平转(15分)
考试方法:从基准点开始,沿一直线进行快速、连续向左或向右平转。
评分标准:
11-15分:速度、力度、稳定性较好,姿态准确,数量达到6-10个。
6-10分:速度、力度、稳定性较好,姿态准确,数量达到3-5个。
1-5分:速度、力度、稳定性较差,姿态准确,能完成1-3个。
0分:无法完成此项。
3.专项技术(140分)
(1)考试内容
A.标准舞(又称摩登舞)系列2支舞(只考华尔兹和探戈)。
B.拉丁舞系列2支舞(只考伦巴和恰恰)。
注:考生任选A项或B项进行考试。
(2)考试方法
原则上六名考生一组,在音乐的伴奏下自行结伴(舞伴必须为同场考生)或独立完成成套动作或竞赛组合。
注:音乐由考务组提供,每支舞的表演时间为1分30秒至2分钟;动作难度不限;考生需穿紧身服或表演服;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3)评分标准(对每支舞蹈)
63-70分:音乐准确;动作规范流畅,完成技巧好;舞步编排新颖合理,动作难度大,现场表现好;能准确地把握舞蹈风格韵律,舞姿优美。
56-63分:节奏准确,音乐切分较好;动作流畅,姿态好;舞步编排较好,能基本表现舞蹈风格。
49-56分:节奏正确;动作规范熟练,舞姿较好;舞蹈风格表现一般。
42-49分:节奏基本正确;动作比较熟练,舞姿一般;风格韵律表现不足。
35-42分:节奏基本正确;动作熟练度一般,舞姿一般;风格韵律表现不足。
35分以下:节奏感差;动作不协调,舞姿差。
《健美操专业》(面试)考试大纲
考试目的:旨在选拔热爱健美操专业,具备良好的外形条件和专业表演素质的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培养。
(一)考试内容与分值
总分200分,其中基本形态20分,基本素质50分,专项技术50分,成套动作80分。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1.基本形态(20分)
考试内容:身体形态、气质和相貌、身高。
(1)考试方法:考生身着紧身舞蹈服,将身体的各面展示给评委;评委根据目测对考生的身体形态、气质和相貌情况进行评分,身高根据测量情况评分。
(2)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见下表):
健美操专业“基本形态”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表
2.基本素质(50分)
基本素质考试内容:肩部柔韧性、劈叉、俯卧撑、两头起。
(1)肩部柔韧性(4分)
考试方法:考生手持体操棍,向后向前转肩,要求转肩时两手伸直且同时向后或向前转,测量其两手间的距离并给予评分。
评分标准:女20cm、男30cm为2分,每增加5cm扣0.5分。
(2)劈叉(12分)
考试方法:考生做左、右腿纵叉和横叉,要求双腿充分伸直,上体保持正直。
评分标准:大腿根距离地面每增高2cm,扣1分。
(3)俯卧撑(18分)
考试方法:俯撑,两臂与肩同宽、并腿、身体自然平直、头部处于背部的延长线,屈臂时,肩同肘高、胸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得高于10cm,推撑保持俯撑姿态。考务人员用秒表测得考生30秒钟完成俯卧撑的数量。
评分标准:30秒内按标准完成30次(男)、25次(女)为满分。每少做一次,扣0.5分。
(4)两头起(16分)
考试方法:两头起,双腿并拢,身体和双腿同时起,双手摸脚背,腹部贴大腿,双腿始终保持伸直的状态。考务人员用秒表测得考生30秒钟完成两头起的数量。
评分标准:30秒内按标准完成30次(男)、25次(女)为满分,每少做一次扣0.5秒。
3.专项技术(50分)
考试方法:A、B、C、D四组难度动作,每个动作做两遍,取最好成绩,评委以目测根据考生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音乐伴奏下跳7个基本步伐,根据考生的表现与对技术的理解,以及跟音乐的合拍来评分。
(1)A、B、C、D四个组别难度(24分)
考试方法:达到难度的最低要求,难度动作技术正确,每个组别各选一个难度。
评分标准:每个难度3分,评委根据考生的完成情况给予评分。
(2)基本步伐(26分)
考试方法:在音乐的伴随下(由考务人员准备,音乐速度每10秒钟27拍),考生完成7个基本步伐。
评分标准:评委根据考生的完成情况给予评分。
4.成套动作(80分)
(1)考试方法
考生每人完成一套自编竞技健美操动作,场地为7m×7m。评委根据考生的编排、难度及完成情况等给予评分。
注:音乐自选,时间为1分钟-1分40秒;动作难度不限;考生需穿紧身服或比赛服;结伴表演时只给受试者打分。
(2)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见下表)
内容 | 分值 | 评价指 标 | 评 分 标准 | |
身体形态 | 10分 | 腿直 | 好 (9-10分)较好(7-9分)一般(5-7分)较差(4-5分) | |
肩型 | ||||
身体上下比例 | ||||
颈部长短 | ||||
后背平直 | ||||
颈部与后背是否平直 | ||||
体态(胖、瘦等) | ||||
气质与相貌 | 6分 | 气质高雅五官端正面目清秀有灵气 | 好 (5-6分) | |
较好(4-5分) | ||||
一般(3-4分) | ||||
较差(2-3分) | ||||
身高 | 4分 | 男 | 女 | |
170cm≤身高≤178cm | 160cm≤身高≤168cm | 4分 | ||
168cm≤身高<170cm或178cm以上 | 158cm≤身高<160cm或168cm以上 | 3分 | ||
168cm以下 | 158cm以下 | 2分 | ||
总计 | 20分 |
健美操专业“成套动作”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表
内 容 | 分 值 | 评 价指标 | 评 分 标准 | |
艺术 | 30 | 1.动作设计(10分)A.音乐的适宜性B.强度C.创造性 | 好较好一般较差 | 8-10分6-8分4-6分0-4分 |
2.竞技健美操内容(10分)A.基本步伐和特殊内容B.过渡和连接C.空间 | 好较好一般较差 | 8-10分6-8分4-6分0-4分 | ||
3.表演(10分)A.表现力B.合拍 | 好较好一般较差 | 8-10分6-8分4-6分0-4分 | ||
完成 | 30 | 身体姿态(10分)准确性(10分)力量、爆发力、肌肉耐力(10分) | 从20分起评,以扣分的方式评分,根据错误程度减分:不明显错误 每次减0.2分一般错误 每次减0.4分明显错误每次减0.6分严重错误 每次减0.8分触地 一次减1分 | |
难度 | 20 | 自编成套动作中,必须包括4类难度动作,难度水平自选,难度动作不得重复 | 根据难度数量和水平给予评分:难度分值0.1-0.4,每个2分难度分值0.5-0.8,每个4分难度分值0.9-1.0,每个6分 | |
合 计 | 80 |
注:(1)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并且CD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
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2)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