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对学考成绩要求 要考几个A
要求会考全A。本部位于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高校,是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 、“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等。
东南大学录取规则是什么
第十五条 东南大学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录取时东南大学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东南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七条 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东南大学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第十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东南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东南大学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东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东南大学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会考等级如何划分
高中会考成绩等级划分:ABC等级不是说考到几分就是哪个等级的,而是一个地区里的所有考生,按比例给等级。举个例子,比如浙江,这一年所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比如说百分之30是A,百分之30是B,在百分之30是C,剩下的不及格。
会考成绩分ABCD四等,ABCD指的是学业水平考试等级。 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
D、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通称“高中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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