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条约的内容及影响 什么时候签订的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年)第二次***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大家可以看一看。
天津条约的内容有哪些
中俄天津条约的主要内容:增开通商口岸,如果其他国家家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俄国一律照办;俄国可以在中国各个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传教士也可以在内地自由传教;中俄两国派查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实际上就是要侵占中国的领土,如果中国在以后给其他国家通商等特权,俄国也一律享受。
中美天津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开潮州、台湾为通商口岸;公使常驻北京;传教自由;扩大片面的最惠国待遇;确定领事裁判权。
中英天津条约:公使得住北京,在通商各口分别设立领事官,增开通商口岸;传教自由;英国人得住内地游历、通商;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对英赔偿款银400万两;允许英国的商船在长江各口往来。
中法天津条约:公使得住北京,增开通商口岸;法国人得住内地游历、通商;在通商各口分别设立领事官;对法赔偿款银200万两;而且法国的兵船也可以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停泊,与各国议定的税则,法国都可均沾。
天津条约的影响是什么
《天津条约》对中国主权的又一次严重的破坏,使英国及其他三国又获得了一系列侵略特权。它为这英、美、法、俄通过其驻华使领人员对中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施加影响提供了条件,并使得英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势力扩展到了华南、长江流域和东北,更加靠近出口货物的产地和进口货物的行销地,从而更加有利于其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中国的原料,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