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艺术类统考考评分离科目考生参考指南发布
日前,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评分离”科目考生参考指南》,详情如下:
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评分离”科目考生参考指南
我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和表(导)演类的面试科目实行考评分离。
考点设置:考点设在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尚文大道887号。可乘坐轨道交通三号线在鱼胡路站换乘387路公交车,在高职城公交站下车步行300米即到达学校北门。
考试时间:服装表演自2023年12月9日开始;戏剧影视导演自2023年12月9日下午开始;戏剧影视表演自2023年12月10日开始;舞蹈类自2023年12月10日开始;播音与主持类自2023年12月11日开始。考试结束时间届时视考生规模等情况统筹安排;考试时段由市教育考试院随机编排,以考生专业准考证上公布为准。
考试方式:按报考科类,考生单人单场完成所有科目考试视频录制。不同科类中的相同考试科目兼报考生不重复考试。
考试流程:主要包括6个环节:
【环节一:入校安检】考生须于本人专业准考证上考试起始时间前1小时到达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北门,主动出示本人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以下简称“两证”)有序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封闭区域前,考生须按考点安排,主动接受对考试违规物品等的检查,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工具严禁带入考点封闭区域,确需携带且无地方存放的,须先到“集中存放点”存放后再按规定进入考点,考试所需随身携带物品在参考过程中“物随人走”。
【环节二:报到准备】入校安检后,考生根据路标至相应参考类别报到处,凭本人“两证”,按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休息室等候;非素颜或发式不合规的考生,须卸妆、整理后方可进入。
【环节三:签到候考】考生在考试工作人员指引下到达候考室入口处,在视频监控下再次接受违规物品检查后进入候考室,出示本人“两证”进行签到确认,接受考前教育。
【环节四:检录备考】考生根据现场安排,到备考室(或备考区域)等候随机安排考场,其中,播音与主持类考生须现场一次性抽取3科试题进行备考;舞蹈类考生进行换装和热身准备;服装表演考生进行形体测量。考生凭本人“两证”在考场门口进行身份验证、完成检录,并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环节五:视频录制】考生考场随机安排,录制分科目进行,每科目仅录制1次、不得中途暂停。考生进入考场后按指定位置站好,通过考场内显示屏查看本人相关信息,准备就绪并确认后,根据指令完成考试视频录制,考试时间结束将自动停止录制。考生须按要求在录制区域内进行展示,展示完毕、提前结束录制须向上伸直右臂示意并口头表达“考试完毕”;如考生中途自愿放弃考试,仍须逐科录制视频(向上伸直右臂示意并口头表达“我自愿放弃XX科目考试”),并签署电子承诺书。科目间如需换装,在考场内换装区域进行。考试期间考生无特殊情况不得中断录制、不得中途退出考场。
【环节六:签退离场】该科类所有科目考试视频录制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展示各科目前、中、后各3秒,考生确认后离开并完成考场签退手续(考场内电子签名+考场门口纸质签名)。考生确认只涉及视频画面是否本人、录制是否完成,不涉及考试内容或状态等。
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离场签退处《考试结束离场确认表》上进行签名确认。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点内逗留,沿路标返回“集中存放点”取回个人物品后立即离开考点。
考生按照考点安排,依次完成入校安检、报到准备、签到候考、检录备考、视频录制、签退离场6个环节,方为完成考试。
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各科类《考试说明》(详见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和《考生参考指南》(扫描下方二维码),详细了解考试安排、录制流程和有关提醒,根据考试要求认真备考。
2.请考生参考相应科类考场录制区域示意图(详见《考生参考指南》附件),注意录制背景颜色,做好着装等相关考试准备,着装不得带有具有明显辨识度的文字、图案等。部分科类考试过程中需在考场内换装,换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
3.请考生务必提前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按本人考试时段起始时间前1小时到达考点,避免影响考试。
4.考生须确保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通讯工具未带入考点,确需携带且无地方存放的,须先到“集中存放点”存放后再按规定进入考点,确需携带物品在参考过程“物随人走”。
5.考生在相应科类开考前3天当日9点起,可登录高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专业准考证。
打印专业准考证时,服装表演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考生需上传有关考试科目所需的伴奏音乐,截止上传时间为该科类开考前1天当日12点。比如舞蹈类须于12月9日12点前完成上传,未上传伴奏音乐的视为考生不需要。上传伴奏音乐文件格式为MP3,上传成功后考生须对上传文件在线播放进行确认,建议考生参考时携带存储伴奏音乐的U盘备用。如考生上传及备用的伴奏音乐均不能播放,考生仍须无伴奏完成考试,不影响评分。
6.考生须素颜参考、不可化妆(包括但不限于贴假睫毛,涂粉底、眼线、眼影、口红、腮红,戴美瞳等)。考生发式均须前不遮额,后不掩耳;除服装表演类考生外,不得穿高于5cm高跟鞋。其他要求请考生务必详阅《考试说明》。不合规的考生,须卸妆、整理后方可报到、进入休息室。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作X。凡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X的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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