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高考政策解读
2021-05-19 11:48
2021年高考实行“3+1+2”模式,不分文理科。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为150分。选择性考试每科满分为100分。2021年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自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生可以从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每个语种均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6科,考生在物理、历史2科中选择1科为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中选择2科为再选科目。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由湖南省统一命题。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按“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志愿数量。增加平行志愿数量。改革前平行志愿设置10个院校志愿,改革后,普通类本科批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其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均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投档录取时,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序投档。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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