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的简单解释
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从郡县制到州县制
郡县制的确立
(一)从分封制到郡县制
简单的说,郡县制是开始于春秋,普及于战国,确立于秦朝(秦始皇)。
只有中央政府机构而无地方行政机构,无法形成有效的统治网络,地方行政是很重要的事情。
西周和春秋初期,地方行政方面,各诸侯国在国内普遍实行采邑制度。
到战国时期,经过历代法家的改革,各国已经普遍是封君的封邑与郡县并存。
一郡之长为郡守,多由武官充任,有征兵领军之权。
秦始皇灭六国、一统天下后,要建立什么样的地方行政体系,要实行分封制还是郡县制,这些问题就被摆到了朝堂之中。
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臣,主张沿用周代以来的封国建藩制度,分封诸皇子为王。他们的理由,是这样有利于快速统治新征服的六国地区。
而廷尉李斯则力排众议,主张废除分封诸侯制度,全面推行郡县制度。
李斯的主张更符合专制皇权和大一统的要求,被秦始皇采纳。
自此,郡县制最终成型,并成为之后各朝各代主要的地方政治体制。
(二)郡县制的本质
郡县制,是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
郡县由中央垂直管辖,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是流官,有任期,有利于中央集权。
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专制制度的标志。
郡县制和县制有什么区别
郡县制是一种地方行政规划制度,秦国商鞅变法后正式实施,在之前普遍是分封制,封国下面只是简单的以城池为中心进行管辖。郡县制将全国分成若干郡,郡下设县,西汉武帝设刺史之后又,全国逐渐形成州郡县***行政,直到隋文帝废郡改为州县两级,郡这一级别才撤销。州郡县制只是地方行政划分,就像我们今天的省县乡一样,没有县制一说,只是元朝行省制度之后才算完备
我们学习历史的时候,没有学到这些,包括大学的课本也没讲到县制,(我们的课本是山大版齐涛主编《中国通史(古代卷)》),现在的课本变得太快,现在高中课本上有对县制的解释,但是不够详细,而人教版初中课本仍然保留商鞅变法时实行郡县制一说。
按照我对查找的资料的理解,县制开始于春秋时期,设置在边疆,县慢慢的在内地开始实施,到了战国时候在边疆出现郡,郡要比县的级别低。“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可见当时郡县划分比较混乱,内地县下设郡,边疆的郡上并未设县,其实是级别低的县。但无论如何相对于分封制来说,国君对于地方的管理控制加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