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高考分数怎么算公式 综合分计算方法汇总
艺术生的高考分数计算方式因省份和艺术类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山东省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70% + 专业成绩×750/300×30%;浙江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为高考总分×80% + 专业省统考成绩×2.5×20%。
艺考生高考综合分计算方式
艺术生高考分数的计算方式因地区、专业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公式:
一、本科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
本科艺术类综合分通常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专业方向有所不同:
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数 × 40% + 艺术专业分 × 7.5 × 60%
音乐、美术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数 × 50% + 艺术专业分 × 7.5 × 50%
播音主持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数 × 80% + 艺术专业分 × 7.5 × 20%
摄制、编导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100%
二、专科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
专科艺术类综合分则以4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同样根据专业方向有所不同:
舞蹈、时装表演、影视表演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40% + 艺术专业分 × 4.5 × 60%
音乐、美术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数 × 50% + 艺术专业分 × 4.5 × 50%
播音主持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80% + 艺术专业分 × 4.5 × 20%
摄制、编导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数 × 100%
三、其他常见的综合分公式
除了上述根据专业方向划分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外,还有一些常见的综合分公式,如:
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综合分
专业成绩 × 50% + 文化成绩 × 50% = 综合分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 60 + (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 40 = 综合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院校在录取时可能会有不同的录取规则和计算方法,因此艺术类考生在报考时,需提前了解各院校的录取规则和计算方法,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备考和志愿填报策略。同时,考生也要兼顾文化课和专业课的学习,确保两者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各省市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汇总
01浙江省
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科类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表(导)演、书法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2.5×20%。
02江西省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2)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03黑龙江省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04安徽省
综合分1=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高考文化分×70%+专业分×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05甘肃省
除播音与主持类外,艺术类其他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06贵州省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07广西壮族自治区
对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艺术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艺术统考成绩×750/3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高考总分占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占50%,即高考总分×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50%,综合分四舍五入取整)。综合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再按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规则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08北京市
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09重庆市
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10福建省
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