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音乐类艺考考试内容调整通知
2020-09-28 09:58
广东省2021年音乐类专业术科统考分为音乐类(音乐学)专业术科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术科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术科统考三个类别。部分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音乐类艺考考试内容调整
一:音乐类专业术科统考限定乐器由18种调整为33种
音乐类专业术科统考限定乐器由18种调整为33种,分别是: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竹笛、唢呐、笙、二胡、高胡、古筝、阮、琵琶、柳琴、三弦、扬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电贝斯、电吉他、古典吉他、打击乐(爵士鼓、玛林巴、排鼓、颤音琴)。其中,有下划线标记的乐器为新增乐器。
考生应试乐器为33种限定乐器之外的,不再列入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只能报考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专业校考。
二、练耳与乐理的计算机考试时间由90分钟调整为75分钟
为进一步优化考试流程,根据考生的作答情况,2021年起,我省将练耳与乐理的计算机考试时间由90分钟调整为75分钟。
音乐类艺考注意事项
1、除了上述考试形式外,许多专业还辅之以笔试。笔试内容一般是相关的文学常识。
2、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根据个人的特长、精力及家庭财力,选报几个考试内容相近的专业,以增加录取的保险系数。
3、省统考结束后,由省级招办根据本省的招生计划制定各专业的合格分数线;校考结束后,由学校自行颁发各专业的合格证,其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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