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各高校新生奖学金公布最高40万
对于很多即将踏入大学的同学来说,拿到奖学金可能是大学的第一个目标。每个高校为了奖励优秀新生,每年都会有相应的奖学金规则和金额,哪所高校奖学金最多?今天给大家整理了多个省份部分本科高校奖学金政策汇总。快来看看吧!
各高校2020奖学金情况
广东
此处摘取的为2020年北师港浸大广东省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最终请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一、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新生入学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广东省报名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的非军检院校栏填报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广东本科新生。考生须为非征集志愿填报我校。
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新生入学奖学金分为两种,第一种为全额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第二种为半额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减半,原则上为期四年。
1、全额奖学金:
在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栏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7分以上;同时,文史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达到广东省前1500名(含),理工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达到广东省前6000名(含);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可获得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新生入学全额奖学金。
2、半额奖学金:
在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栏报考我校的考生;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7分以上;同时,文史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达到广东省前3000名(含),理工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达到广东省前12000名(含);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可获得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新生入学半额奖学金。
二、广东省综合评价录取奖学金
奖励对象:在广东省报名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参加2020年我校广东省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入学测试,并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于特殊类型招生批次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被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优秀广东本科新生。
符合以上要求的广东省考生,被我校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并正式就读的,文史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达到广东省前4000名(含),理工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名达到广东省前25000名(含);且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排名在文理各前5名的新生,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给予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而综合评价录取总成绩排名在文理各第6至20名的新生,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给予当年学费减半,原则上为期四年。
三、审核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排位以广东省招办投档的信息为准。
2、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凡是获得全额新生入学奖学金的新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交换生项目或寒暑期学习课程,可获减免除生活费以外的一定比例的费用资助:交换生项目规定的住宿费、学生签证申请费、交通费等;寒暑期学习课程规定的学费、住宿费、学生签证申请费、交通费、图书馆服务及电脑、打印收费、课外活动费用等。具体可获减免费用的项目及金额,学生提交减免申请后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进行评定。
3、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凡是被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录取,同时获得我校2020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优秀新生,其学业导师由院士或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
4、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获得2020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勤工俭学的机会。
5、奖学金的发放原则上为期四年,但每学年结束后须进行审核。为鼓励更多成绩优秀的学生在学业上继续努力,根据学生上一个学年度的平均成绩(YGPA)排名(本年级或本年级本专业或本年级本大类,以排名最前的数据为准)进行审核,排名及相应的续得奖学金金额如下:
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将视情况酌情进行评定。
6、对于广东省珠海籍考生,学校设有2020年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获奖条件及审核办法详见《2020年UIC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省新生入学奖学金与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两者不可兼得。
四、发放管理
1、第一学年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自动作为当年学费免除;
2、学年结束后,学校对获奖学生的行为规范和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达到审核成绩要求的,次学年方可续得奖学金;
3、若学生前一学年审核成绩未达到续得奖学金的要求,则取消该生次学年本项奖学金的续得,次学年以后各学年是否续得仍视其前一学年度的平均成绩是否达到审核成绩要求而定;
4、凡学生中途转、退学的,取消转、退学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凡学生因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中途转、退学,该学生应退回所有以前各年度享受的该项奖学金;
5、凡学生中途休学的,取消休学学年奖学金额度;复学后,发放休学前奖学金,金额按照休学前学习成绩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6、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7、若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交换生项目,在交换学校学习成绩达到优异标准的,可获得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的续得资格,次学年是否续得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评定与解释;
8、新生入学奖学金的发放年限为四年;
9、本项奖学金与校内其它奖学金不可兼得,但不影响国家级奖助学金的申请。
五、评定办法
1、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在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择优录取。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标准对新生入学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评定。
2、我校在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决定新生入学奖学金发放名单。
六、附则
本实施办法细则经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批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适用于2020级我校广东省统招录取的新生。
为鼓励优秀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攻读本科学士学位课程,大学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助学金。
一、入学奖学金种类及额度
全额入学奖学金(人民币12万元/学年)
全免学费入学奖学金(人民币9.5万元/学年)
半免学费入学奖学金(人民币4.75万元/学年)
“励耘”入学奖学金(人民币3万元/学年)
入学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原则上为期四年,且颁授期不得多于四年,修业期超逾四年上限者亦不会另获入学奖学金。
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GPA3.0(满分为4.0),方可在其后学年续领。若学生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可仍保留奖学金并观察一年,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
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可与博文奖学金兼得(博文奖学金绩点要求及续得标准等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0年新生入学博文奖学金申请办法》);学生所获的各项入学奖助学金总额不得超过12万元/学年。
二、入学奖学金申请资格及程序
入学奖学金申请方式共有两种:一是依据“高考成绩排名”;二是依据“学科特长”。
(一)依据高考成绩排名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须向大学招生办公室或招生组提出申请,并提供高考成绩单及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位列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文/理科(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等不分文理科的省市参照理科标准)的排名证明:
全额入学奖学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0.3‰(万分之三)以内。
全免学费入学奖学金:文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1‰(千分之一)以内;理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1.5‰(千分之一点五)以内。
半免学费入学奖学金:
文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2‰(千分之二)以内;理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3‰(千分之三)以内。
“励耘”奖学金:文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3‰(千分之三)以内;理科:原则上要求位列前4.5‰(千分之四点五)以内。排名计算公式:该省(文科/理科/选考)普通高考人数乘以对应比例,如:某省文科普通高考人数320000 *1‰=320名,获全免。
(二)依据学科特长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获得省级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并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http://gs.cyscc.org/的高三年级学生:
全国决赛金牌或银牌:颁发全额入学奖学金。同时,经大学专责委员会面试通过者,学生可入选因材施教专项计划,获得专项奖学金,包括全额入学奖学金、海外留学奖学金以及参与世界名校学术交流项目(或世界名校实验室研究项目、国际顶级学术会议等)等机会。
全国决赛铜牌:颁发全免学费入学奖学金及博文奖学金Ⅰ。
省级一等奖:颁发博文奖学金Ⅱ。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为奖励考入我校的优秀本科新生,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比学赶超,学校特别修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评定对象从广东优秀学生扩大至全国优秀学生。获新生奖学金可免除其四年100%学费。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报考我校,并激励学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学习,不断进步,特设立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
第二条 新生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当年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到我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并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不含艺术、体育、港澳联招等类型)本科新生。
第二章 奖励金额
第三条 新生奖学金奖励为免除其四年100%学费。新生奖学金为四年平均发放。
第三章 申请及续得条件
第四条 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学业成绩优秀。
(二)高考成绩要求:
新生奖学金要求:
高考总成绩达到或超过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说明:合并或取消本一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其一段线、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高分优先投档线等作为本一省控线。天津市按文、理科高考总成绩全市前30%的比例划定高校自主招生线。
第五条 新生奖学金第一学年由学校根据考生其高考成绩评定,后续学年申请续得的学生要求其上一学年的GPA不得低于3.0(含),无纪律处分记录。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奖学金。
第六条 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中途休学的,取消其休学期间的申请资格;复学后,可继续享有奖学金的续得资格。新生奖学金最多可享受四学年(休学年份不计入其中)。学生三年修完学业,且符合续得条件的,学校全额奖励第四年新生奖学金。
第七条 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转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取消其续得资格。
第八条 学生在各学年第一学期休学、退学或者转学,需退回所得本学年度新生奖学金。
第四章 评定及监督
第九条 符合评奖资格的新生入学后(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招生与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者须填写《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条 新生奖学金的获奖名单由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共同评审,其评审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生处根据评审结果,向获奖新生颁发奖学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可同时参评学校其他各类学生奖学金。
第十三条 新生奖学金与珠海户籍学生学费减免不可兼得,符合多项申请资格者,学生可选择申请金额较高项。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院发[2019]271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为奖励考入我校的优秀新生,激励更多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我校,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设立“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特制办法如下。
01、评选范围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缴费的新生。
02、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及金额
优秀新生奖学金共分为A、B、C三类
A:本科:文、理科成绩前5名,奖励10000元
B:专科:文、理科成绩前5名,奖励8000元
C:专科:专科A志愿报考我校前200名,奖励2000元
其中C类优秀学生奖学金:2000元/人,发放金额:400000元。评选条件为:品学兼优、爱党爱国爱校、超省线20分以上、A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填报并截图备案前200名。入学后申请,以生活费的形式一次性发放。
03、评奖程序和发放
1、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评选办法和学生实际情况初步核算后,由相应二级学院审核确认名单。拟获奖新生名单经公示后,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行进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发放。复查不合格或放弃入学资格及学籍的学生,则取消其所获优秀新生奖学金。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2020年,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的校长奖学金和学业优秀奖学金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二等奖与三等奖金额,调整了初次评定标准和续得评定标准,以鼓励学生奋勇向学。注意!本政策从2020年起实施。
校长奖学金
关键字:入学成绩优异
1、首次评定标准
一等奖:每年10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40万元人民币
大陆: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12,000名;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12,000名至20,000名间且理科数学与理科综合两门分数之和占考生高考投档总分比例不低于60%;
广东省以外的其它省(市、区)高考排位在本省(市、区)前8%。
港澳台:
港澳台联招成绩不低于600,或台湾学测成绩数学达到顶标、自然和英语均达到前标,且通过面试。
二等奖:每年7.5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30万元人民币(原每年5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20万元人民币)
大陆: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20,000名;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20,000名至28,000名间且理科数学与理科综合两门分数之和占考生高考投档总分比例不低于60%;
广东省以外的其它省(市、区)高考排位在本省(市、区)前13%。
港澳台:
港澳台联招成绩不低于590,或台湾学测成绩自然或英语达到顶标,数学达到前标,且通过面试。
三等奖:每年5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20万元人民币(原每年2.5万元人民币,四年共计10万元人民币)
大陆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28,000名;
广东省内高考排位在全省前28,000名至40,000名间且理科数学与理科综合两门分数之和占考生高考投档总分比例不低于60%;
广东省以外的其它省(市、区)高考排位在本省(市、区)前20%。
港澳台
港澳台联招成绩不低于580,或台湾学测成绩数学、自然和英语均达到前标,且通过面试。
2、续得标准
校长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学生入学后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其后学年继续获得校长奖学金
未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在参评学年,不及格课程不超过一门,学年GPA在本专业内排名满足下列条件:位列前20%(一等奖学金续得门槛)、前35%(二等奖学金续得门槛)、前50%(三等奖学金续得门槛);
学生当年学业表现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将降低奖学金等级或取消奖学金;
若学生连续两年未续得校长奖学金,则取消将来校长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如果入学成绩不够获得校长奖学金,该怎么办?
没关系,在学期间的优异成绩也能够享受同样额度的奖学金~但是,校长奖学金和学业优秀奖学金不可同时获得!
学业优秀奖学金
关键字:在读学业优秀
一等奖学金,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授予本专业GPA排名前2.5%的学生。
二等奖学金,额度为7.5万元人民币,授予本专业GPA排名前2.5-7.5%的学生。(原5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学金,额度为5万元人民币,授予本专业GPA排名前7.5-15%的学生。(原2.5万元人民币)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
2.学校奖助学金:特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此外,学校和各院(系)还设各种单项奖励。
3.社会奖助学金:江西广东商会奖学金(3000元/人•年);华坤助学金(3000元/人•年);东莞玖龙纸业助学金(3000元/人•年)等。
4.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项目: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政府奖助学金;设有多种学校奖学金;设有海内外企业及个人捐助的奖助学金。学校还设有学生出国(境)学习奖学金,支持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境)外合作学校交流学习。
助困措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每年可达8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13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学校还通过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开通绿色通道等“奖、贷、勤、减、免、补、助”多元化助困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以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为奖励考入我校的优秀本科新生,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学习,比学赶超,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1、评选范围
已被广东海洋大学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2020年全日制本科(不含内地新疆高中班、港澳和留学生)新生。
2、普通类专业评选条件
(一)被我校录取的广东省生源中,文科高考全省排名5000名以内、理科高考全省排名10000名以内的新生,可申请优秀新生特别奖学金,奖励80000元/人。
(二)被我校录取的广东省生源中,文科投档分校内排名前10名、理科投档分校内排名前20名的新生,奖励10000元/人。
(三)被我校录取的非广东省生源中,文科、理科投档分分别在其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1000名、3000名以内的新生,可申请10000元的优秀新生奖学金。
3、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评选条件
(一)被我校录取的广东省生源中,音乐类(统考)、舞蹈类(统考)、美术类(统考)、体育类(统考)投档综合分成绩校内排名第一的新生,奖励10000元/人。
(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统考非广东省生源中,取得其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排名前5名的新生,可申请10000元的优秀新生奖学金。
(三)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中,取得其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校考专业合格证排名第一的新生,奖励10000元/人。
4、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新生向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出具的高考成绩、排位名次等证明材料。
(二)经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批准,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学金。
5、其他说明
(一)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奖励条件的新生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度奖学金金额进行奖励。
(二)有关评选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提高生源质量,重金奖励优秀生源,今年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金额从十五万元到一万元不等。在该校录取的广东省生源本科新生中,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5万元/人;二等奖学金5万元/人;三等奖学金3万元/人。在该校录取的广东以外省(市、区)【不含港澳台】的本科新生中,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二个等级:一等奖学金2万元/人;二等奖学金1万元/人。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一、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2019年12人获奖,奖金共9.6万元)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
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2019年445人获奖,奖金共222.5万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2019年2439人受助,受助金额共755.035万元)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一直以来有着完善的奖助体系,重视对贫困生的帮助以及优秀学生的奖励,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2020普高本科“广油新星”奖学金最高可达100000元!
广州商学院
国家在我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发放标准为3300元/人·年;财政奖助比例占学生11%。学校设立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000元、1500元、800元。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协助***生源地贷款,贷款金额为8000元/人·年。学校同时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绿色通道”入学、发放临时困难补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一系列助学服务。
肇庆学院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2000-4000元/生·学年。
2020年新生奖学金亮点
等级不同,金额不等,学生个人可获得4.4~32万元。
1、2020年普通类专业新生奖学金学生个人最高可获得12万元。
2、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新生奖学金学生个人最高可获得32万元。
3、2019年我校录取结果,全国一本线上录取129人,一本线下5分内录取24人,一本线下10分内录取57人,较2018年增加84人,共计180名考生获得北理珠新生奖学金,入学首年发放370万元。
其中30人获得普通新生一等奖学金,51人获得普通新生二等奖学金,6人获得中美新生二等奖学金,90人获得中美新生三等奖学金,3人获得布项新生三等奖学金。
1、新生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
免除其四年100%学费(免除我校在读期间每学年100%学费)
▸普通专业 高考成绩要求:
(一)除本条第(二)至(五)项所列省份外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广东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
(三)广东美术考生:综合投档排位高于本省3000(含)名;
(四)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
(五)其他部分省份标准如下:
▸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 高考成绩要求:
(一) 除本条第(二)至(四)项所列省份外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
(二) 广东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50分;
(三) 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50分;
(四) 其他省份标准如下:
2、新生二等奖学金申请条件
免除其四年50%学费(免除我校在读期间每学年50%学费)
▸普通专业 高考成绩要求:
(一)除本条第(二)至(五)项所列省份外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含);
(二)广东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低于本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10分以内(含);
(三)广东美术考生:综合投档本省排位高于4000(含)名,低于3000名;
(四)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低于本省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10分以内(含);
(五)其他部分省份标准如下:
▸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高考成绩要求:
(一) 除本条第(二)至(四)项所列省份外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
(二) 广东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30分;
(三)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30分;
(四) 其他省份标准如下:
3、新生三等奖学金申请条件
免除我校在读期间每学年30%学费。
▸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高考成绩要求:
(一) 除本条第(二)至(四)项所列省份外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 广东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
(三) 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普通类平行投档一段分数线;
(四) 其他省份标准如下:
续得条件
▸普通专业续得要求:
(一)上一学年的GPA不低于3.5(含),且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
(二)无违法处罚和违纪处分记录。
违纪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奖励。
▸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养专业 续得要求:
(一)上一学年的GPA不低于3.3(含),且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
(二)无违法处罚和违纪处分记录。
违纪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奖励。
特别提醒:
1、新生奖学金获得奖励者,可同时参评学校其他各类学生奖学金。
2、新生奖学金奖项与珠海户籍学生学费减免不可兼得;学生可择一申请。
3、民商法律学院法学(国际班)专业参照《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0级新生奖励办法》执行。
(一)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报到注册,入学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应资助。
(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标准分别为2300-4000元/年·人不等。
(三)学生学费资助。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助学金根据新生学费最高补助6000元;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500-600元/年·人不等;设优秀学生干部、个人单项优秀奖学金。
(五)设有伍舜德精神奖学金、叶家康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等社会类奖助学项目,奖助金额10000-800元/年·人不等。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另设有如下奖助学措施:
1.综合测评奖学金。每年按在校生的18%比例奖励,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400元/人。
2.仲明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人数以及资助标准以仲明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分配的名额和公布的信息为准。
3.农科生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农学、植物保护、草业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园林等农科专业学生。
4.国际班英语学习奖学金。为进一步调动国际班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设立了国际班英语竞赛奖学金、雅思考试奖学金、英语学习优秀奖学金、英语学习进步奖学金。
5.学校园艺园林学院设立“普邦园林精英奖学金”、“华苑园艺优秀奖学金”、“茏腾园林奖学金”、“白云园建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轻工食品学院设立“吴志勇助学金”、“名花奖助学金”、“康铭明辉奖助学金”和“食品校友基金”等奖助学金,管理学院设立“核生奖助学金”和“中博奖学金”等奖助学金,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设立“蓝锋奖学金”,农业与生物学院设立“禅农科技新生奖学金”、“广卉科泽农业创新奖学金”、“嘉美好奖助学金”等奖助学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设立“嘉美好奖助学金”及“广臻设计/广腾宏工程助学金”;机电工程学院设立“元泓星辰奖教奖学金”、“利人精英奖学金”、“亿菱创新创业奖学金”,化学化工学院设立“兴腾科奖学金、兴腾科助学金、兴腾科技能竞赛奖励金”、“云超奖学金、云超助学金、云超技能竞赛奖励金”、“丽亨奖学金、丽亨助学金、丽亨技能竞赛奖励金”、“九冠松奖学金、九冠松助学金、九冠松技能竞赛奖励金”、“也乐科技创新基金”等奖助学金,何香凝艺术设计学院设立“高剑父教育奖学金”及“高剑父教育助学金”。
6.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本资助项目主要用于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费、减免学费、报销来校路费以及提供其他资助。
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东莞理工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新生奖学金
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考生,第一志愿组填报东莞理工学院(不含征集志愿),获录取且正常报到,根据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广东省内,文科排名前8000名、理科排名前38000名的,每生奖励人民币40000元,分4年平均发放。
(2)在一二本分批次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中排名第1且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本批次分数线的,每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一次性发放。
(3)一二本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广东省),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中排名第1且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前10%的,每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一次性发放。
2.杨振宁奖学金
由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最高奖励每人8000元、每团队20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
(1)学校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最高奖励每人2000元。
(2)企业奖学金:光大奖学金、鸿发慈善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岭南股份奖学金、方润华奖学金、方谭远良奖学金、华诚奖学金、华坤奖学金、黄锦弟音乐奖学金、李小瑶奖学金、盛茂源上德奖学金、新维思奖学金、种子奖学金、仲利国际奖助金、东莞外商协会奖学金、95届校友奖学金、ATL—东莞亨丰奖学金、百安石化奖学金、驰鹏奖学金、雏鹰基金奖学金、大乘人才奖学金、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奖学金、东莞青旅奖学金、东莞松山湖(生态园)—生益奖学金等,最高奖励每人10000元。
4.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发放,每年最高每人发放3000元。
(2)企业助学金:李小瑶助学金、新维思助学金等;资助金额最高每人5000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最高每人每年8000元。
6.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7.勤工助学、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项目包括:
1.设立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为2000-5000元(只面向广东省考生)。
2.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最高奖励金额2000元/人/学年。
3.设立寸金励志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1500元/人/学年。
4.设立特困生助学金: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资助。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韩山师范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积极拓展资助渠道,不断加大助学力度,完善包括国家和学校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新生专项资助、社会资助等资助项目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注册,入学后可申请新生学费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此外,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设有每人每年2300—4000元不等的各类助学金,资助人数占学生总数的近20%。学校每年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近1000个勤工助学岗位,参加勤工助学学生每月最高能够获得600元酬金。
我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对第一志愿(组)报考我校并正式注册学籍的优秀本科新生给予奖励,奖项为:1.广东省生源文理科总分前三名可获1-3万元的奖励(第一名可获3万元奖励,第二名可获2万元奖励,第三名可获1万元奖励);2.广东省生源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总分(投档总分)第一名可获2万元的奖励。以上奖项不重复奖励。如果出现高考分数相同则按一个名次计算。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按“应贷尽贷”原则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不超过8000元/年的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人/年;
3.建档立卡学生学费补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学年免除学费5000元;
4.鸿发奖助学金:由鸿发集团在我院设立的鸿发奖学金5000元/人/年,鸿发励志助学金3000元/人/年;
5.新生奖学金:广东省内第一志愿组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文、理科各前20名考生将免去第一学年学费;
6.校园奖学金:300-3000元/人/年;
7.其它:学校还通过勤工俭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重庆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学校决定设立“新生奖学金”,对优秀普通本科新生予以表彰奖励。
1、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
2、获奖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一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当地省份调档线90分及以上(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高出调档线50分及以上),且满足所在省份、批次和科类的前2名;
2.获得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中学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前5名;
3.参加并通过国家“985”工程重点高校的学生文化艺术专业考核,获得一级(***)及以上等级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特长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二等奖学金:
1.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当地省份调档线70—89分及以上(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高出调档线40—49分及以上),且满足所在省份、批次和科类的前6名;
2.获得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辩论赛、全国中学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前10名;
3.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三等奖学金:
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当地省份调档线50—69分及以上(参加本科一批录取的,高出调档线30—39分及以上),且满足所在省份、批次和科类的前12名。
3、评选流程
新生到校报到两周内,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按录取分数评奖的新生无须提供申请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审核后,根据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确定预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4、附则
(一)新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不含征集志愿);
(二)本办法中的高考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总分均折合为750分换算,如遇分数相同则并列获奖;
(三)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最高等级项目发放奖金;
(四)以上奖项必须是高中阶段所获得,并能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奖励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因重庆生源计划多,高考成绩奖项名额按2倍奖励;
(六)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8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奖、贷、助、勤、免、补”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校内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校内三等奖学金500元/人;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3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300元/人。学校还设立了“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些临时困难需求;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资助学:学校设有“联邦奖学金”、“迈瑞奖学金”和“海外校友助学金”等;
5.另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践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重庆文理学院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构建了“奖、助、贷、勤、补、减”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助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其中部分奖助学金标准如下: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300元/年;
综合奖学金:特等2000元/年、一等1200元/年、二等600元/年;
创新创业奖学金:一等10000元/年、二等5000元/年、三等30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出台了学费减免政策,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5.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6.校内设困难新生入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四川美术学院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一)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4000元/年)。
(二)学校奖(助)学金包括:
(1)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应缴学费的100%)和一、二、三等奖学金(标准分别为4500元/年、2500元/年、1500元/年)。
(2)励志奖学金(标准为1500元/年)。
(3)单项奖学金:包括著作出版、论文发表、获得专利、作品参展(发表)与获奖、综合素质奖励、优秀毕业生等项目(标准为100元至10万元/项)。学校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
(4)助学金(标准为2300-4300元/年)和勤工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奖学金类: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30%):400—1200元/人·年;
4.梅华奖学金:5000元/人·年。
贷学金类:
1.校园地助学贷款:本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助学金类: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2300—4300元/人•年;
2.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资助;
3.新生特别困难补助:500元/人;
4.金中恒助学金:5000元/人•年;
5.成钢助学金:4000元/人•年。
福建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受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同时,为鼓励优秀考生来校就读,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有一等奖3万元/人、二等奖1.5万元/人、三等奖8000元/人。获奖办法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19年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闽江学院
1.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发树奖学金20000元,综合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学业奖学金500元,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文体实践奖学金300-800元,考研奖学金1000-5000元,学业进步奖学金300元,文明养成奖学金800元。奖励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版学生手册为准。
2.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及“贷、减(免)、缓”交学费入学。报到时,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可在“福建省精准资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福建助学APP”)上填报信息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450元/月,困难280元/月,每学年发放10个月。
优秀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助学金和“协和奖学金”“美国校友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10余项校级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万元、协和奖学金奖励金额为0.6-1万元。
龙岩学院
1.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设立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校特等奖10名,奖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班级学生数的2.5%、7.5%、15%;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年。
3.针对应届毕业生设立升学奖学金:学生凭研究生入取通知书申请3000元或20000元奖金;设立创新创业实践奖学金,符合条件学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以申请3000元奖金。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具体按照《龙岩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福建工商学院
1.校内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有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创新创业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4.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人每年45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2800元,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每年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分配计划评审。
3.校长特别奖学金:每年奖励不超过10名,每名奖金30000元。奖励对象为本科学生中学习表现特别优秀,当学年符合一等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学术成果突出,在学校规定的专业类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家各部委(局)组织(以证书印章为准)的竞赛(或重大国际竞赛)中荣获三等以上奖项者。
4.入学奖学金: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奖励对象为常规志愿报考并被录取,高考成绩在福建省新生中理科前10名、文科前3名者,在其他各省新生文理科第1名且投档分数超该省本一线者。
5.普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奖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闽台合作项目普通奖学金分别为6000元、3000元、2000元、1200元。
6.单项奖:对在学习、科研、体育、文艺等社会实践中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单项奖励每生200元(闽台合作项目500元)。
四川
成都医学院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校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生·年,一等奖800元/生·年,二等奖600元/生·年,三等奖300元/生·年)、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实习生、优秀大学毕业生、“三下乡”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等学生优秀个人和集体奖项。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多种助学措施,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100-4500元/生·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资助项目。
1、助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最高150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生)、企业专项奖学金(最高5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生)、学校育才助学金(最高3000元/年·生)和企业专项助学金(最高5000元/年·生),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000—8000元/年·生)。
2、ACCA奖学金:取得ACCA单科统考全球第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取得ACCA单科统考中国大陆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大学四年内通过ACCA全部考试,奖励人民币5000元。
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单项奖等奖励,合计每年6200余万元,其中,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20000元/生、优秀学生标兵20000元/生、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元/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1000-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人。2020年,国家主要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云南
云南大学现有各类奖学金18项。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及学校为学习成绩优异、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学金、大学生年度人物等;一类是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设立的社会赞助奖学金,如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等。
学校现设有国家级、省级、校级等各类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金额分为8000元、6000元、2000元等,部分企业及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多种奖励金额不等的单项奖学金。
新生入校后,学校积极协助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云南工商学院
被我院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按规定***额度为1000元—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免、扶为主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主要奖助项目有:
1.自强奖116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4.云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
5.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
6.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人/年、二等2500元/人/年;
贵州
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同时,我校在新生报到期间设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缴费绿色通道”,对贵州籍建档立卡户学生,按383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费用。
贵州商学院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另外,学院设有院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学院有“奖、助、勤、贷、免”学生资助体系,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报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学院按省厅相关要求,对贵州省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入学缴费实行免(补)学费3830元。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竞赛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考研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
湖南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奖学金、老百姓优秀学子奖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东健·国医大师熊继柏奖励基金、泰伦特助学金、颐而康•中针奖学金、***正骨励志奖学金、刘习明奖学金、三真康复奖学金、广誉远爱心助学金、湘港·陈玉瑜优秀学子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金额范围分别为1000~8000元不等。
长沙医学院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长沙医学院太阳慈善助学金、楚源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获奖、助学金的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达2000万元,标准为1000~8000元。
湖南城市学院
学校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奖励对象达到学生总人数的30%,其中特等奖学金为4000元/年,一等奖学金为8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5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300元/年。此外,特别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衡阳师范学院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提高生源质量,特设立衡阳师范学院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2020年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文科类、理科类品学兼优的新生。不包含征集志愿录取及保留学籍新生、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艺体类专业录取新生、本科一批二批合并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生。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三、评选条件
1、一等奖学金
新生高考成绩超过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45分(含)以上。
2、二等奖学金
新生高考成绩超过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35分(含)以上、45分以下。
3、三等奖学金
新生高考成绩超过生源所在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5分(含)以上、35分以下。
4、高考成绩包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的政策性加分。
湖南理工学院
优秀新生奖学金适用于2020年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志愿,并被该校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文科类、理科类新生(不含征集志愿录取及保留学籍学生,不包括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
录取新生高考成绩高于生源所在地理科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含)以上、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含)以上,均可参与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评选,也就是领取2万元的奖金。
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要求理科录取新生高考成绩需高于生源所在地理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含)以上、文科录取新生高考成绩需高于生源所在地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含)以上,领取1万元奖金。
河南
学校目前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积极进取奖金”、“专业奖学金”、“杰出校友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防奖学金”、“孟瑞鹏奖学金”等;设立有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有相对稳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有临时困难补助救补机制等。
平顶山学院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业优秀奖按学年进行奖励,每生每年1000元;其他单项奖学金按自然年进行奖励,分个人奖和团体奖,奖励金额200-50000元不等。
北京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主要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优秀学生奖学金;(4)蔡冠深奖学金;(5)校外科技竞赛奖金。
北京农学院
学校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制度,鼓励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农科专业学生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其它按照800元标准发放。
2.非农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3.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非农专业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5.北京市国家助学金:非农专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可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4500元。
6.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年一次,最高2000元。
7.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积极为每位特困学生***生源地或北京银行助学贷款手续。
8.勤工助学:学校鼓励勤工助学,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
北京印刷学院
学校全面落实“奖、贷、助、勤、减、免、偿、补”八元资助体系,奖学金按学年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学校单项(各类学科竞赛)奖学金、英语(小语种)优秀奖学金、卓越奖学金、文艺优秀奖学金、体育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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