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合肥市环湖东路中段 360 号
四、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招生计划
五、招生计划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志愿填报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我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众号。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七、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退役军人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提交的时间、方式:4月21日前,将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以图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z***@163.com(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姓名+本人身份证号”)。
入学测试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包括1.职业道德;2.心理素质;3.社会适应和人际交往能力;4.人文素养;5.科学思维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采取线下笔试方式,总分3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
3.职业技能测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采用线下笔试方式测试,总分3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准考证领取
1.学校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测试费:100元/生。
2.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公众号。
3.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校考,2023年4月30日—5月3日每日9:00-16:00;5月6日—5月7日每日9:00-16:00。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和***公众号。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安徽省考试院网站及***公众号。
学校测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办法】:考生可在在学校官网查询中心查询成绩。对于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预录取考生信息公布前,向我校教务处提出复核成绩的书面申请及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图片,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复核。成绩复核申请及身份证以图片的形式发送指定邮箱:h***z***@163.com(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成绩复核申请+姓名+本人身份证号”)。
(五)录取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录取办法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退役士兵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3.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公示,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报考我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于4月25日前电子版材料发送指定邮箱:h***z***@163.com(邮件名或主题统一填写“技能拔尖人才面试申请材料+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用于资格审核,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免试入学。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之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3年5月12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3年5月16日—17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相关事宜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改委收费处备案并获批后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备案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其他须知
十一、其他须知
(一)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fet.com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630718,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5630870
(二)咨询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hf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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