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新课标高考考试大纲(总纲)
高考评价体系由“一核四层四翼”组成,包括考査目的、考查内容和考査要求。2019年全国新课标高考考试大纲已经公布,具体考试大纲内容如下: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和计划,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是高考命题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是考试评价、复习备考的依据。《考试大纲》明确了高考的性质和功能,规定了考试内容与形式,对实施高考内容改革、规范高考命题具有重要意义。《考试大纲》依据普通髙等学校对新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的要求及《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制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的要求,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以促进素质教育发展为基本遵循,科学构建基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的高考评价体系。高考评价体系由“一核四层四翼”组成,包括考査目的、考查内容和考査要求。
“一核”为考查目的,即“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是对素质教育中高考核心功能的概括,回答“为什么考”的问题;“四层”为考查内容,即“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是素质教育目标在高考中的提炼,回答高考“考什么”的问题;“四翼”为考査要求,即“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是素质教育评价维度在高考中的体现,回答高考“怎么考”的问题。《考试大纲》是高考评价体系的具体实现,体现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的方向和阶段性成果。
《考试大纲》是制定《考试说明》的依据。各分省命题省份在《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本地高考方案和教学实际制订适用的《考试说明》。
《考试大纲》的解释权归教育部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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