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落实大中小学春秋假10-15天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黄细花提交了《关于落实大中小学春假、秋假的建议》。建议将春假设立在“五一”前后、秋假设立在“十一”前后,假期可以设计为10至15天左右。
建议落实春秋假
《答复》表示:根据上述规定,各地在保证中小学校完成国家规定课程教学任务的同时,结合实际创新课程实施举措,积极探索安排春、秋假,特别是把春、秋假安排与开展游学综合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教育部在《答复》中强调:由于学校假期调整涉及社会、家庭等方方面面,从近些年探索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均持积极而谨慎的态度。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实施春秋假,还需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评估。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黄细花当时具体提出了两点建议:
(一)建议教育部加大力度推动春秋假落实,春假设立在“五一”前后、秋假设立在“十一”前后,假期可以设计为10—15天左右,这样父母就有时间带着孩子旅游度假,爷爷奶奶也可以带着孩子出去。
(二)建议人社部推动职工的带薪假和中小学的春秋假结合起来,加强对带薪休假的政策与法规宣传,督促各单位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确保《条例》和《纲要》的相关规定得到有效实施,到2020年全面落实带薪休假,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春秋假介绍
根据《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今后中小学增加春秋假。春假时间为“五·一”节前后两周; 秋假时间为11月的第一周;实行长短假期有助于学生在学习期间有张有弛,劳逸结合,提高学习效率。2014年,杭州市中小学在全国率先进行放春、秋假试点。美国斯坦福大学,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采用的也是“四学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