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和目睹能连用吗 为什么
不能,因为如果连用是病句。亲眼目睹,亲眼指亲自看的,目睹指的是别人提供的信息,两个词有的时候意思相同,是因为人们口语所至,这是一种日常被公认的“错误用语”。
亲眼和目睹不能连用的原因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亲眼目睹”这个词,经常用到!例如,“他亲眼目睹了……”可是,在语文语法和考试当中,“亲眼目睹”这个词是错的!这是为什么呢?
语文语病中,有一条叫做“成分残缺或赘余”,所谓“赘余”就是成分多余,一个意思不能重复表达!否则,就违反了这一条,就是病句!
因为“亲眼目睹”中的“亲眼”的“眼”与“目睹”的“目”是同指“亲眼”,是重复。所以不能用“亲眼”修饰“目睹”。属于成分赘余。
成分赘余的主要特征是用词语义重复。句子成分赘余有以下几种:一是修饰语;二是词语的同义反复;三是结构上出现不该有的成分;四是修饰语与中心词重复。
亲眼目睹”这个词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第一,语法方面,因为“ 亲眼目睹”中的“ 亲眼 ”的“眼”与“目睹”的“目”是同指“ 眼睛 ”,就造成了重复。
第二,语意方面。承认“亲眼目睹”,就等于承认还有“非亲眼”而“目睹”的情况!这说不通!因此,不能用“ 亲眼 ”修饰“目睹”!
亲眼、目睹是什么意思
亲眼,谓用自己的眼睛看。出自清,曹雪芹 《红楼梦·第一六回》:若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谁也不信的。例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回:“至於内中曖昧情节,谁曾亲眼见来,何必去寻根问底!” 老舍 《茶馆》第一幕:“我亲眼看见了,你的生意不错,你甭再耍无赖,不长房钱!”
目睹,指眼见;亲眼所见;亲眼看见。出自《后汉书·刘根传》。出处:《后汉书·刘根传》:“促召之,使太守目覩,尔乃为明。”
南朝,宋,谢灵运,《七里濑》诗:“目覩 严子濑 ,想属 任公 钓。”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五》:“先祖母曾取视之,先母时尚幼,亦在旁目睹。”巴金,《后记》:“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常常被逼着目睹一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