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河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河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多少钱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在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新生中,按照新生入学时高考成绩实际考分评定出获奖优秀新生119名,资助金额由1500元到10000元不等。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0元。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金额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的30%左右。认定标准、资助金额、资助名额按有关文件执行。
(5)河南师范大学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宣传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学生,分为学习竞赛单项奖、科技创新单项奖、艺术展演单项奖、体育竞赛单项奖、宣传报道单项奖、文学创作单项奖等6大类,资助名额不限,资助金额从100-3000元不等。
(6)社会团体奖学金
忠信德育奖学金(该奖项由台湾著名教育家、台湾忠信高级工商职业学校创办人、董事长高震东先生设立。旨在鼓励我校学生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塑造学生良好品行),资助学生40名,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500元。
叶圣陶奖学金(由苏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1000万设立,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资助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的本科师范生,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元。
逯彦勇奖学金(由郑州市陆达通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爱心人士逯彦勇先生一次性捐款设立,激励学生奋发图强,争做栋梁),连续资助4年,共计40万元,资助金额、名额按有关文件执行。
(7)社会团体助学金
应善良助学金(由“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创办人沈炳麟先生设立,用来帮助家境贫寒,难以求学的学生完成学业),资助新生30名,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3500元,连续资助4年。
张新生助学金(由河南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乡市人大代表、爱心人士张新生先生一次性捐款设立,旨在帮助生困难学生安心求学、回馈社会),资助学生5名,一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共计25000元。
河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标准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申请学年的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及格课程,无留级、降级、跟班试读等学籍变动现象;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10%。 | 约占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的0.3%,每年约85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申请学年的上一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及格课程,无留级、降级、跟班试读等学籍变动现象;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在申请学年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5%以内;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踊跃参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 约占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的4%,每年约1200余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5.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7.已经缴清所有学杂费或***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等手续并注册;8.其他符合申请资格的情况。 | 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30%,一等为7.5%,二等为15%,三等为7.5% | ||
国家助学贷款 |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习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6.符合约定的其它条件。 | 无限制 | ||
赴基层单位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3.毕业时自愿到河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4.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 | 无限制 | ||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 对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河南师范大学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高等学校学生直接招收士官 国家资助 | 对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含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直接招收为士官前在河南师范大学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中央财政按照退役士兵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河南师范大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同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家长提供校内免费简易食宿,为极个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前进行车费补助。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 被河南师范大学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 无限制 | ||
社会资助 | 特殊困难群体车票补贴 | 每年进行寒假来往车票补贴 | 面向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孤儿、自身残疾、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 | 无限制 | |
过冬实物补助 | 根据新生实际困难情况,按需资助,发放过冬实物补助 | 1.面向我校每年新入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由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岗位报酬按每小时15元核发,特殊岗位视岗位性质和学生工作表现略作调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累计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2.学习努力,态度端正;3.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工作责任心强;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5.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
临时困难补助 | 1.由于家庭境况或因突发事件引起的临时困难者,资助500—1000元;2.本人生病医疗费用较高、父母一方重病、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海啸、干旱、洪涝等)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基本生活受到较大影响者,资助1000—2000元;3.本人重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支付看病费用,资助2000—10000元;4.本人意外身亡,视情况提供人道主义帮扶最高30000元;5.其他需要资助的经认定后酌情发放。 | 1.因病住院治疗,医药费负担较重或身体急需调补而家庭经济无力负担者; 2.家庭遭遇突发性事件,经济来源受到一定影响,学习和生活所必须的基本费用不能保证者; 3.个人遭遇意外事件经济损失较大,学习、生活陷入困境者;4.经认定其他需要给予补助的情况。 | 无限制 | ||
单项奖学金 | 每生100-2000元不等 | 1.学习单项竞赛奖:在市级以上教育、宣传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正式学习类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可以申请学习竞赛单项奖;2.科技创新单项奖:在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科协、教育部各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学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正式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可以申请科技创新单项奖;3.艺术展演单项奖: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文联或者专业艺术协会正式举办的文艺汇演、美术、书法、摄影、演讲等竞赛中获得名次者,可以申请艺术展演单项奖;4.体育竞赛单项奖:在市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者,或在学校田径运动会上破记录者,可以申请体育竞赛单项奖;5.宣传报道单项奖:在校外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宣传我校新人新事、工作动态等新闻报道,在国家级报刊发表1篇以上者,在省级报刊发表2篇以上者,在市级报刊发表4篇以上者,可以申请宣传报道单项奖;6.文学创作单项奖:在校外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学类作品者,可以申请文学创作单项奖。 | 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 | ||
新生奖学金 | 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3500元/人;三等奖1500元/人 | 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河南师范大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一)一等奖:第一志愿录取,折合成绩排名前三名的学生。(二)二等奖:依照“按比例分配与统筹兼顾相结合”的原则,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一本新生,按专业人数比例分配,折合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奖励。(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照“按比例分配与统筹兼顾相结合”的原则,第一志愿录取到该专业,按折合成绩排名进行奖励。(注:体、音、美等特殊专业,按照招生录取办法排名) | 一等奖3人;二等奖16人;三等奖100人 | ||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 借款学生的贷款本息余额 | 在河南师范大学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在还款期内若遇下列情形之一,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可以申请还款救助:1.借款学生死亡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2.借款学生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者;3.借款学生或其家庭成员突患重大疾病且医药费数额产生巨大者;4.借款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确有困难者;5.经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的其他符合还款救助情况的贷款学生。 | 无限制 | ||
学费减免 | 全额减免学费(就读于中外合作办学、软件类高收费的学生,在校期间学费按普通本科收费标准减免,高出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 | 根据《河南省老区建设促进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为老区贫困学生全额减免学费手续的通知》文件确定受助学生 | 每年40人 | ||
党拥军奖学金 | 每生每年2000元,连续资助4年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支持基本的学习及生活费用;3.积极进取,勤奋学习,生活俭朴,自立自强;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5.获得国家助学金以及受其它途径资助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此助学基金;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学费较高专业的学生。 | 在全校资助4人 | ||
梦想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每人3000元 | 1.热爱祖国,思想积极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3.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4.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上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测评均在专业前百分之二十五,若在上一学年存在挂科情况则不得参加评选;5.由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生活简朴,勤俭节约,无任何不良消费行为。 | 在全校资助4人 | ||
中国体育***·新长城助学金 | 每生每年2500元,连续资助2年 | 1.我校每年新入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及上一年度获资助的学生;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支持基本的学习及生活费用;4.积极进取,勤奋学习,生活俭朴,自立自强。5.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6.获得国家助学金以及受其它途径资助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此助学基金。 | 每年资助120人 | ||
应善良助学金 | 每生每年3500元,原则上连续 资助4年 | 1.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无力完成学业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4.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5.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受其它途径资助者,原则上不再申请此助学金。 | 资助在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学生各30人 | ||
忠信德育奖学金 | 每生每年500-800元 | 1.品行优良、品德高尚,综合考评中德育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10%者;2.品德修养、道德行为有突出表现,综合考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30%者;3.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且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无受到纪律处分情况或已经解除者。 | 40-50人,视每年提供的金额而定 | ||
叶圣陶奖学金 | 每生每年3000元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7.以前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 资助在校三年级、四年级学生17-21人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