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学考abcd等级划分标准 怎么算是及格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将广东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3种形式呈现普通高中学考合格性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成绩。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
广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划分标准
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除呈现“合格/不合格”、单科分数和等级外,还呈现3科总分成绩(简称学考总分)和排位,其中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还呈现术科合成总分和排位:
(1)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总分×40%+术科统考成绩×1.5×60%。
(2)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总分×60%+术科统考成绩×1.5×40%。
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学考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再参与术科合成总分计算和排序。
考生成绩排序原则为:根据考生学考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学考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合格考的等级是如何计算的
考试院将所有考生的卷面分从高到低排序,接着将排在前15%的考生划分为A等级,前15-45%的考生划分为B等级,前45-75%的考生划分为C等级,剩下25%的考生为D、E等级。
也就是说,许多考生即便成绩不同,也会处于同一等级。而各个等级队伍中分数最低的临界考生,TA的成绩便可以作为当次当科合格考的等级最低分。由于每科考试的报考人数/考试难度不同,等级及成绩也会有差异,因此各个等级对应的最低分并没有一个固定值。如果考试很简单,可能考70分才能拿到D(即合格),如果考试比较难,可能30分就能拿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