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2021-10-12 14:20
在进入大学之后,很多成绩优异的大学生都可以拿到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还有机会拿到助学金,不同学校的评定标准不一。下面是河南科技大学奖助学金的金额及评定标准,供大家参考了解。
河南科技大学奖助学金多少钱
学校有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等“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可以获得的资助和奖励有: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最高可贷8000元/年。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在学校申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到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比例约为20%,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
3.勤工助学: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经批准上岗后可获得相应的酬金。
4.困难补助:学生在面临不同困难时,学校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或物质上的补助,如“严冬送温暖”、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等专项补助。
5.学费减免:每学年评审一次,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6.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按照国家政策,服兵役学生的学费或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和代偿。
7.绿色通道:如果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承担学费,只需提供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入校时经本人申请,经学院、学校批准后可缓交学费和住宿费,正常***入学手续。
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可在河南省洛阳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河南科技大学奖助学金申请评定标准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纪录;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5.本科生英语四级到位考试必须合格;专科生英语四级合格者同等条件者优先;6.体育健康达到国家《学生健康标准(试行方案)》良好等级以上;7.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在校生人数的0.3%。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5.本科生国家英语四级到位考试必须合格;不要求国家英语四级到位考试的本专科学生,同等条件下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6.学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体测成绩合格,但未达到良好的学生,学习成绩必须在本专业排名前5%;7.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8.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约占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在校生人数的4.5%。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600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纪录;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 | 约占全部在校生人数的20%。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在考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奖助 | 学校奖学金 | 一等奖:每人奖励12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500元。 | 校级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在校普通本科学生。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1.学校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步进行。评定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要在学院内公示五天,如有异议,学院须对有异议的获奖学生重新审查确认。学院最终确认后将获奖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2.评定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学院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对学生上一学年两个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后进行排名,并对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公布,凡对公布的排名及综合测评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均可向其所在学院提出异议,由学院进行审核并予以答复;3.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在75分及以上、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德育考核折合成绩平均在15分及以上者方可参评;4.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在85分及以上、各科成绩考核及格,德育考核折合成绩平均在17分及以上者方可申请一等奖;5.体质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的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评(免测者除外);6.学院要在同年级同专业内按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评定。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出某一等次奖学金规定名额,则按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的排名顺序,从高到低取满为止,其余学生顺延参评;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达到条件的实有人数参评,不得降低评定标准;7.转专业的学生在评定学年所在学院参加奖学金评定;8.学校将对获奖学生发文表彰,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且不再递补;9.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兼得学校奖学金。 | 一等奖:在校生人数(不含新生,下同)的2%,每人奖励1200元;二等奖:在校生人数的4%,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在校生人数的10%,每人奖励500元;卓越班和本硕连读班在学院总评定名额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学生数的18%评定,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5%、三等奖10%。 | |
学费减免 | 减免仅限于该学年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收取的其它费用。减免学费仅限该评选年度学费,学费减免分三个等级,即全免、减免1/2、减免1/4。 | (一)减免学费的对象国家计划内招收且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二)减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少数民族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学生,确实无力支付学费者;3.其他有特殊经济困难者;4.同等条件下,品学兼优者优先;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 减免全部学费的学生按照河南省有关文件执行,减免1/2、减免1/4的学生比例各控制在学生总数的0.5%以内。 | ||
情系特困生 严冬送温暖 |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分三个资助等级(一等每人1500元,二等每人1000元,三等每人500元);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给予专项经济资助每人200元。 | (一)资助内容:1.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经济资助;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给予专项经济资助用于购买过冬棉衣被。(二)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特困生,主要指以下几类: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烈士子女、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本人残障;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贫困学生;4.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5.直系亲属患重症,需家庭长期支付高额治疗费用的贫困学生;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7.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 1.给特困学生发放救助金。救助指标按学生总数的1%确定;2.资助大一经济特困学生指标按大一学生总数的10%确定。 | ||
勤工助学 | 1.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洛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2.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 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人选,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全校共提供800个勤工助学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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