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奖助学金有哪些分别多少钱 怎么申请评定
2021-10-13 09:38
一般来说,大学每年会给特定学生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各学校金额标准不同,下面是宿迁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标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宿迁学院奖助学金设置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5.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成绩要求:评奖学年度获得一等奖学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10%)。同时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次靠前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的优先,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 3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评奖学年度获得校级奖学金两次或校级综合表彰两次;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自立自强,评奖时被认定为C类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248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6.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照学校最高档次标准资助;7.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单亲、家庭成员残疾或有严重疾病、家庭发生突发事故的优先),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申请时被认定为C类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在校生15%(一等5%;二等4%;三等6%)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 |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 | 无限制 | |
基层就业地方资助 |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 学费补偿政策实施范围包括以下县(市、区)的农村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乡级行政区)∶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和宿迁五市所辖各县(市),以及徐州市铜山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区和洪泽区、连云港市赣榆区、宿迁市宿豫区、盐城市大丰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就业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以下简称“在读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应将所获返还资金首先用于偿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无限制 | ||
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补贴金额为每生1500元 | 补贴政策实施为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 无限制 | ||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 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 在省属地方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家庭学生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次性发放1000元,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 无限制 |
校内奖学金 | 专业奖学金 | 每年:一等1000元;二等600元;三等400元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40%者;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 30%(一等5%,二等10%,三等15%) | |
单项奖学金 | 200-10000元 | 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者 | 无限制 | ||
十佳学生 | 每年:3000元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很高的思想道德素养,恪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2.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富有正义感。3.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有益活动。4.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曾为学校、社会做出比较突出的贡献。5.学习成绩优异,曾荣获过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 10人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小时14.5元,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 |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需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库中的学生。 | 约220个岗位 | ||
注:各高校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资助项目,调整完善每个资助项目的具体内容 |
国家助学贷贷款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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