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延安大学是毛同志亲自命名、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优师计划”地方专项培养院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同等学力申硕意思是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按照《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具体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申请人通过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一、招生学科
(一)基础医学(学术学位,授予医学硕士学位),设置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医学神经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等6个方向。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设置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肿瘤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临床病理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等14个领域。
二、申请资格
(一)申请基础医学学科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必须己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提供证明)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领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三)审核材料:
1.申请基础医学医学硕士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延安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延安大学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申请人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证明材料(样表见附件3)。
(四)采集申请者本人照片和指纹等信息。
三、课程考核
(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我校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试语种统一为英语。
申请者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核之日起4年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否则本次申请视为无效。
(二)学位课程考核。由我校根据培养方案确定学位课程并组织学习与考核。申请者原则上须在通过资格审核之日起2年内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与考核,否则本次申请视为无效。
(三)临床能力考核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还要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证书即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申请者必须在通过资格审核之日起5年内通过临床能力考核,否则本次申请视为无效。
四、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导师。由培养院系负责为学位论文申请者安排硕士生导师。导师指导申请人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
(二)学位论文提交。申请人应在通过所有课程考核后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逾期未提交者,需提出延期申请,未申请延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要求和答辩。学位论文要求和答辩具体要求参照《延安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规定(修订)》有关条款执行。学位申请者应在通过所有课程考核后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五、学位授予
对通过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的申请人,经培养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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