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大学报考学校的原则有哪些
俗话说,高考是“七分考,三分报”。其实,高考只是预赛,报志愿才是决赛!面对高考,我们的考生和家长中只重视高考,而轻视报志愿的却大有人在,那么该怎么报考大学比较好呢?
志愿填报的优先原则
职业优先原则
此原则最适合那些职业理想非常明确的考生。例如就是想当老师、或医生、或会计、软件设计师……等等,那么报志愿就应该从这一职业出发。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的职业理想是中学英语老师,那么:
第一步,找出与这个职业直接对口的专业,即英语专业。
第二步,找出开设这个专业的学校。学校太多了,怎么取舍?
首先是用分数取舍,即重点关注自己的高考分数有可能达到的院校,包括那些可上可下的大学,除此之外,与自己分数不匹配的更高或更低的学校就可以不予考虑了。
其次是分类取舍,开设英语专业的大学很多,类别有师范大学、外国语大学、综合性大学等,请按照哪类大学毕业后更容易当上中学老师进行排序取舍。
如果考分足够高,直接报考提前录取批次的教育部所属的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这样,本科毕业后,就直接分配回生源所在地做中学老师了(具体见各招生大学的免费师范生招生简章及各省与考生签订的具体协议)。
或者,分数能上“985”名牌大学的话,那么,就选你最喜欢的大学,报考与中学课程相关的专业,再努力考过教师资格证书,提高做教师的综合素质,毕业后也可以通过应聘的渠道当老师。现在,很多名牌中学也开始面向“985”等名校招聘优秀毕业生,但是,非师范名校毕业生当中小学老师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
如果你分数一般,只能上一本的省属大学,甚至是二本的学校,建议你报师范类,这样,离教师这个行业会更近些。
第三步,找出你所喜欢的未来就业或读书的城市。
第四步,通过优选,进行排列组合。
职业——专业——学校——地域;或者职业——专业——地域——学校。最后,按照高考志愿表的要求,排列出学校的顺序和每个学校第二、三、四等其他专业的顺序填表即可。
其实大多数考生,还没有明确的职业“脸谱”,没有做好职业生涯规划,那就先选择合适的专业吧。
专业优先原则
最适合以下三类学生
1.专业特长明显的考生
例如,就是喜欢数学、或物理、或外语、或经济、计算机……等等。那么报志愿时就要从这些学科相关的专业出发,在分数有可能达到的范围内,进行排列组合。如:专业——学校——地域——职业,再根据孩子其他方面的个人喜好,进行优选,最后,按照志愿表的要求,排列出学校的顺序和专业的顺序即可。
2.高考分数较低的考生
如果你的分数只是能考取一般应用型大学,特别是民办学院或者高职(专科),那么专业就比什么都重要了。第一,一定要选择自己喜欢的;第二,选择技能性强的,最好不选择没有门槛的专业。也就是说,当你毕业后求职找工作时,你的学校没有竞争优势,靠的就是这专业的一技之长了。
3.按专业平行投档的考生
也就是新一轮考试改革实行按专业平行投档的省份的考生。例如先行试点的浙江省,2017年开始,高考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其实,这就是“专业优先”,这一高考录取方式是一项重大改革,因为在此之前的浙江以及现在的其他省份的录取一律是按学校顺序(或平行)投档的,也就是“学校优先”。
学校优先原则
最适合专业特长不明显的学生
此原则最适合那些专业特长不明显,什么专业都好,或什么专业都不太好的考生,其实,这样的学生是大多数。
成绩优秀,没有弱科的考生
如果孩子的成绩优秀,没有弱科,总分能上名牌大学的话,那么报志愿时就要遵循学校优先原则。因为,社会上用人单位对毕业学校的评价,实际是有等级标准的,在招聘时,经常会有单位对毕业学校有硬性要求,越是人人都向往的单位,越是如此。
成绩中上,各科均衡的考生
这样的考生,什么学科成绩都不突出,没有最强的,也没有最差的。往往什么专业都可以,那就把学校放在首位吧。
总之,本科是你的第一出身,一辈子也无法改变,因此需要倍加重视。当学校与专业不可兼得时,如果能上名校,专业可不必太纠结。因为,学什么不一定就做什么,即专业与职业并非一一对应。另外,你打算本科毕业就工作吗?这一切,上大学和工作后都还存在很大的变数。
报考学校要记住这些规则
据了解,我省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分批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的投档规则。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投档程序:考生按科类(如文科和理科)院校专业和计划数填报志愿,省招办按加密程序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汇总全省考生志愿后,对(提前批次、一本、二本、省内预科批次)院校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批次按科类按分数排序,并按投档总分(高考分及政策性照顾分值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1.2以内,第二志愿和复征志愿按1:1比例)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例如:第一批的某高校理工类计划30人,填报该校且成绩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有60人,省招办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10×1.2)需投档36份,计算机将这60人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在第36位以前(包括第36名)考生的投档总分进行投档,高校经审阅,择优录取其中30人,将不予录取的6人档案退回省招办。
在同一批次所填报志愿内投档以后又正式申请要求退档的考生,不得在该批次更改投档和参加志愿复征,但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和志愿复征。已录取考生不得换录。复征志愿和初始志愿的录取规则一致。复征志愿计划公布后,计算机录取系统显示处于“院校在阅”或“预录取”状态的初始志愿考生不得退档、专业不得变动。平行志愿(三本、普通专科批次)投档录取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对于成绩总分相同考生,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排序规则生成小数点后9位数的总成绩后确定位次。